第十六章 禁咒珠-《异界之光脑威龙》
第(2/3)页
不过肖恩还是一如既往的按照了以前的标准而进行一丝不苟的锻炼,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实力提升和时间比例的扩大而有所怠惫。
正是因为有着肖恩这个好榜样的存在,所以金等人也是自强不息,从来就没有放松过对于自己的要求。
在其他人的眼中看来,肖恩这一脉全部都是修炼上的疯子,他们可以在枯燥的冥想中找到乐趣,甚至于可以坐在那里一天一夜,这等恒心和毅力,没有长时间的艰苦锻炼,那是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
此刻,在整整九十倍的时间逆差中,肖恩将所学到的每一个魔法都施展了出来。
从普通的元素魔法,到后来的亡灵法术、元素召唤系、黄金魔法、幻术系法术、空间魔法等等。
虽然他在所掌握的魔法数量上,无法与那些一步一步上来的魔导士们相提并论。但是在魔法的驳杂上,他却是肯定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人。
除了他之外,再也没有人能够在魔导士境界就掌握那么多不同属姓的魔法。
这一切,起码有一半的功劳是属于一直隐藏在肖恩身后的一号,而一号所拥有的虚拟空间,就更是肖恩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升实力的最大保障了。
※※※※一号空间中,肖恩和以前一样,与他的虚拟对手进行战斗。
不过这一次他的对手并不是一个人,而是有整整三个人,正是死于他手中的三位九星级别强者。
肖恩很快的就发现,一旦三个九星强者联手,他们所展现出来的威能可并不是1+1=2那么简单。当这种级数的强者联手之后,他们所展现出来的实力,竟然给人以一种倍增的感觉。
强大的属姓结界在十里的范围内纠缠着,就算是肖恩释放了四重属姓结界,竟然也有些压制不住的感觉。
他心中暗骂一号,若是在真实世界中,又怎么可能出现结合的如此完美的属姓结界。这一点连亡灵岛上的八大亡灵君王们都做不到,那么其他人又怎么可能完全相信自己的战友,并且有数十年,甚至于数百年的默契配合呢。
不过他心中埋怨,手上的动作却是丝毫不慢,那仿佛是无穷无尽的魔法在他的手中激发出来,整个结界之中,各个不同属姓的魔法如同狂风暴雨般的挥洒而下。
在他们释放魔法之时,仿佛从来就无需考虑魔力储备的这个问题,似乎在他们的身上有着无穷无尽的魔法源泉似的。
对于这一点,也是肖恩深深为之诟病的一点。
哪怕在他的身上有着沙虫的恢复药剂,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啊。
恢复药剂虽然能够恢复魔力,但是对于精神上的持续疲劳却是并没有太大的帮助。以他目前的实力,坚持个一、二天的战斗,还是能够支持下来的。
但问题是,他此刻已经在一号空间内,整整战斗了三天三夜。
那种疲惫的感觉如同潮水一般的向他涌来,哪怕是魔力再充沛,也有着想要抛弃一切,找个地方美美睡一觉的想法。
可是,就在肖恩感到疲惫不堪之时,对方的三位强者却依旧是生龙活虎,仿佛刚刚睡了三天三夜,吃了三大瓶伟哥,又见到了一个娇滴滴搔首弄姿的光溜溜的女人一样,几乎连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
面对这样无休无止的力量缠斗,肖恩的心底逐渐泛起了一种绝望。
想不到在失去了血光囚禁戒指和半神之杖的作用后,自己竟然根本就无法奈何得了三大九星魔导士的联手之敌。
与其他人不同,一号艹控的三个高手深知肖恩手中这二件神器的厉害,不过他们同时也清楚这二件魔法道具的弱点所在。
无论搏杀的如何激烈,他们都始终与肖恩保持了一个稳定的距离。
而这个距离,正是血光囚禁戒指的极限距离。
这件神器虽然拥有超乎于想象的巨大威能,但是在激发之时,却需要一个停顿的时间。而那三人只要一看到肖恩停顿下来,就立即作鸟兽散,根本就不给他禁锢的机会。
至于半神之杖封印的消融术,也有着同一个问题。
这个法术,必须要在无人干扰的情况下释放。譬如在身周形成巨大的防护罩,只要防护罩不破,他就有足够的时间去各个击破。
但是,每当肖恩在自己身周竖起防护罩之时,他们三个就异常默契的联手释放强力魔法。
三名九星魔导的全力释放,究竟有多么强大的威能?
只要看看那如同在曰光下冰消溶解般的防护罩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肖恩有信心,他新得到的那个魔法袍绝对可以阻挡片刻的时间。但是每当他拿出魔法袍之时,一号肯定要韦斯特将禁咒珠拿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是不想同归于尽,肖恩也就根本没法使用魔法袍。
虽然在整整的三天搏杀中,肖恩也曾经找到过几次很好的机会,将他们囚禁住了。不过他随后发现,自己所囚禁的,其实是他们特意释放的傀儡。
看着这惟妙惟肖的傀儡,肖恩真是哭笑不得。
虽然他拥有瞬间移动的能力,但问题是每一次瞬移出来之后,都不可能立即击发血光囚禁戒指或者是消融术。
所以他们才会在这里持续的缠斗下去。
不过,肖恩的心中其实也是明白,如果不是自己手中二件神器的威慑力实在太大,那么这一次的搏杀,只怕自己早就输了。
眨了一下疲惫的眼睛,精神感应的速度也比一开始有了很大的延迟。
然而,就在这一刻,肖恩的眼中突地闪过了一丝狠厉之色,就像是一匹被逼得走投无路的孤狼一样,发出了致命的反击。
空间中的属姓结界突然纠葛了起来,肖恩所控制的四重属姓结界骤然爆发,竟然又不可思议的多了二种。
他已经将自己所领悟到的属姓结界全部释放。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