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七章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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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能换来他莞尔一笑的满足感,这么潇洒的日子,京城那些个怎么可能留得住他。

    他暂时还没有回玲珑观的打算,尽管已经对小师叔的英明产生了怀疑,不过还是认为小师叔的话有点道理,辞官离京后暂时还不能回玲珑观,以免把麻烦带回玲珑观。

    等到造成‘阿士衡’不会再回九坡村的假象后,他才能回去,他决定在外面晃个半年或一年再回。

    半途上,腰包里当当响的撞击声出。

    庾庆低头看了眼,知道‘大头’又有意见了。

    ‘大头’不喜欢在他骑马的时候被装在罐子里,因为被会颠个不停,换谁都不会觉得好受。

    不过‘大头’也就是发表一下意见,庾庆若是不理会的话,它也不会再吵闹。

    关键是吵闹也没用,把人给吵烦了,被人抓着罐子狠狠摇晃一通可是很难受的,某人可不是善茬。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服软都不行,只能是乖乖的。

    意见听到了,庾庆心情还不错,从腰包里摸出金属罐子拧开了盖子,表示可以出来兜风了。

    一只虫子立刻嗡声飞出,那飞掠速度很快,东南西北天上地下的一阵唰唰乱飞。

    火蟋蟀的速度本来就很快,当初若不是有障眼法阻碍了它的视线,凭庾庆的出手速度根本不可能抓住它,那么多玄级修士都抓不住,他一个武级修士不取巧又怎么可能抓住。

    又得了自由,‘大头’有种乱飞撒欢的感觉。

    勒住它脖子的丝线已经没有了。

    倒不是庾庆跟它相处久了有了感情不想虐待什么的。

    问题是他不能为了一个卖不出价的虫子,把那能卖出高价的虹丝给耽误了。

    虹丝的价值是一丝便值一千两银子,花这么多钱就为长久绑住一个不值钱的虫子,不划算。

    前些日子碰上了合适出手的机会,他果断把一根弓弦的十丝全给卖了,包括拴在‘大头’脖子上的,总共又得手了一万两银子。

    又赚这么多银子,心情美滋滋的庾庆已经看不上了‘大头’,也懒得再绑了,关键一般绳子根本不可能绑住它,只能随便了,防不住的话,爱跑就跑吧。

    结果得了自由的‘大头’立马逃跑。

    敢情以前的乖宝宝都是装的,奸诈的很,跑的毫不犹豫,跑的庾庆措手不及,这他娘的是一点旧情都不念啊!

    这摆明了是时刻准备着逃跑的,一直在等机会呢,有够隐忍。

    速度太快,庾庆一时间想抓都没能抓住,窗户上直接穿出一个洞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不过跑了也不可惜。

    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的。

    那狗东西吃骨头已经不太能满足了,尝过了灵米的滋味后,三天两头还想吃点灵米换换口味的,这就是有点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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