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姜大小姐似笑非笑地问道:“你帮我抓住了小偷,难道就……不想问我要些……赏钱?” 叶长衫微微一怔,随后很自然地回答道:“路见不平出手相助,若是扯上银钱那便俗气了一些。” 听见这话,姜大小姐一双明亮的大眼闪了几下,她托着光洁的下巴对着叶长衫点了点头,说道:“唔……虽说你个大男人有手有脚的不去自食其力却在这儿要饭是有些令人不齿,但你倒还算有些正义感,也知廉耻。” 叶长衫没想到少女竟老气横秋地教育起自己,倒弄得他有些哭笑不得。 “好啦好啦,人各有志本小姐还是知道的,既然你不要钱,那要不来我姜府做事吧,我姜府对待下人向来公道,你要是肯干能干,养活自己肯定不成问题,要是干得好还能娶妻生子,怎样?这不算施舍吧。” 面对姜大小姐十足的诚意,叶长衫无奈地摇摇头,说道:“姜小姐的好意在下心领了,这差事嘛……我看还是算了吧。” “怎么?你还有别的想法?” 叶长衫摇摇头,随后说出一句差点让姜大小姐当场吐血的话:“不不不,不是有别的想法,是在下没有任何想法,我只是觉得……觉得讨饭也挺好的……” 哈?讨饭还能比有份安安稳稳的差事好?这人虽有正义感,可也太懒了吧!真是懒到骨头里去了! 在听见叶长衫与姜大小姐的对话后,跟在一旁的张四狗差点没被气死,方才看见沉甸甸的钱袋时他眼睛都直了,心里暗暗想到:这姓叶的小子这回可发财了啊!帮了姜大小姐的忙,这赏钱还能少?可就在他暗自羡慕之际,没想到叶长衫竟提也不提地离开,这让站在一旁围观整件事情的他不禁感到焦急。 “糊涂啊!老弟!糊涂!”张四狗低声对叶长衫说道:“这可是千载难逢地发财机会,就算你问姜小姐要个五两、十辆只怕她都会给你,你怎么……唉!” 张四狗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不小心丢了几两银子呢。 见姜大小姐和张四狗二人好像打配合一般一唱一和的,叶长衫反倒有些哭笑不得,道:“姜小姐,在下尚有要事在身,不便久留,还请小姐行个方便。” 平日里姜大小姐接触的人要么像掌上明珠一样将她捧在手里,对她的要求可谓有求必应,要么便是垂涎她的美貌与家财,甚至放下尊严来讨好她,而眼前这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竟然对她没有半点卑躬屈膝的样子,这着实令她感到意外。姜大小姐美目扑闪,她上下打量起叶长衫,发现这人虽然衣裤上全是补丁,但却整齐平整,甚至能称得上干净,他的形象也不似其他乞丐蓬头垢面,最令人感到舒适的是此人说话彬彬有礼,不像是目不识丁的文盲。这几点不但让姜大小姐因方才碰撞所产生的怒气与厌恶竟消失无踪,反而让她对叶长衫越来越感到好奇。 “既然是帮人,那就要帮到底!”见叶长衫露出疑惑的神色,姜大小姐狡黠地笑了笑,对着叶长衫勾了勾手指,说道:“走!同本小姐去要回场子来!” 叶长衫不明白姜大小姐所说‘要回场子’是什么意思,但看她趾高气昂拨开人群重新回到糖葫芦铺子那边,叶长衫也只得跟了上去。 见姜大小姐领着叶长衫大摇大摆地回来,那老板嘲笑道:“怎么了大小姐?找个乞丐来我这儿干什么?” 姜大小姐微微一笑,紧接着从秀气的钱袋中拿出两锭银子,随后在老板面前晃了晃,又向着围观的人群展示了一番。 看到这两块银光闪闪的银锭,包括张四狗在内的所有围观者全部发出一声惊呼,这少女手中的两块银锭少说也有二三十两,在场的人大多为乞丐,其余大多也是住在附近的普通百姓,他们何曾见过如此大的银锭?一时间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直了。 站在铺子里的老板在一旁也看傻了,他这间小铺子平日里也就做做一两枚铜钱的小本买卖,这两块银锭莫说买糖葫芦,就算把他这家店买下都绰绰有余。 只见姜大小姐得意地看了看还在震惊之中的老板,随后高声说道:“大伙儿听着啊,这位小哥方才仗义出手,帮本小姐找回被偷的钱袋,这两块银元宝是本小姐谢谢这位小哥的!” 说罢,姜大小姐大气地把两块晃眼的银锭塞入叶长衫手中,在场所有人无不露出羡慕的神色。 叶长衫手握两块大元宝,表情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这在姜大小姐、张四狗以及众人看来是他按捺不住激动内心的表现。 姜大小姐转头轻蔑地对着店铺老板翻了个白眼,随后在众人的窃窃私语中,像一只高傲的小公鸡那般昂着头、挺着胸离开店铺。 “牙牙,你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大方起来,这么多银子说给就给。”那个名叫小灵的姑娘好奇地问道。 面对小灵的问话,姜大小姐认真地说道:“喂!我堂堂姜大小姐的人情难道还不值两锭银子?要知道,本小姐给的可一点儿都不多,因为他值得!他值得知道吗!” 第(1/3)页